研讨室管理规则

    为满足广大师生独立研讨空间的需求,图书馆建立了用于学习、交流、研讨、会议等活动的研讨室,供全校师生使用。
    一、预约规则
    1.研讨室位于图书馆二楼,总共10间,每间研讨室使用人数不超过8人,使用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。
    2.研讨室使用人数达5人及以上方可预约,使用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在“图书馆网站——规章制度及办事指南——《研讨室管理规定》”中下载《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申请表》,填好后交到图书馆三楼办公室。申请时间: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。
    3.申请获批后,申请者可提前15分钟到一楼出纳台凭学生证进行登记,超过预约时间15分钟未到图书馆登记者,将取消该次使用。
    4.使用完毕后务必及时到一楼出纳台办理归还手续。
    5.每位预约者每天只能预约1次研讨室,使用时间视情况而定,原则上不超过一日。
    6.申请人因故不能前来,请事先告知。
    二、使用须知
    1.研讨室仅限学术研讨、小型会议、小组讨论、读书沙龙等活动之用,自修、日常学习及其他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。
    2.申请人应为研讨室使用人之一,且对该次研讨室的使用活动负责。不可代为预约或以其他教师、同学名义预约且不可转给他人使用。
    3.不得随意搬动研讨室内外桌椅;不得乱接电源、网线;不得损坏研讨室设施设备,违者照价赔偿。
    4.使用研讨室时,请将研讨室门关闭,请勿高声讨论或制造噪音。严禁室内吸烟、饮食、嬉闹及其它不当行为。 
    5.保持研讨室的清洁,请不要在门上、墙壁上涂抹、粘贴纸张。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清理垃圾、关闭电源、门窗,并通知工作人员检查。
    6.请勿在研讨室内存放未借图书或贵重物品,以免遗失。
    7.请使用者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,如违反上述规定,本馆可立即停止其使用。屡教不改、态度恶劣者入黑名单,不得再次申请和使用。

    附件: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