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习室管理规则

    1.自习室仅供本校读者自主学习使用,禁止校外人员使用。
    2.进入自习室者应讲究文明礼仪,衣冠不整者(如穿拖鞋或背心者)谢绝入内。
    3.自习室座位谁来谁用,保持良好的自习秩序,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。一旦发现有占座现象,占座物品将被清除,并集中放至图书馆一楼中央出纳台,占座者自行领取(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),若三日内占座物品无人认领图书馆按废弃物处理。
    4.图书馆不负责保管任何个人物品。自习期间个人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,学习结束离开或自习室关闭时做到桌椅上无任何物品,个人物品遗失、损坏,后果自负。
    5.保持自习室安静。自习时手机应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,接电话时自觉到室外接听。不得在自习室和楼道内打闹、大声喧哗以及从事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。
    6.维护自习室环境卫生。不得在桌椅、墙壁、门窗等处乱写乱画乱贴;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;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广告;不得擅自挪动自习室桌椅;不得将食品、饮料带入自习室;不得在自习室内吸烟。
    7.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    8.严禁在自习室内私自拉接电源,禁止在自习室内违规使用电器。
    9.自觉遵守自习室开放时间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