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卡通”借阅图书管理规则

    1.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凭本人的“一卡通”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权限。
    2.凡需申办借阅权限的读者,按本馆通知的期限内持本人的“一卡通”来馆办理借阅权限。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造册,集体申请办理。
    3.读者须由本人持“一卡通”来馆办理借书手续,不得转借他人使用,也不得委托他人代借书刊,违者照章处理。
    4.读者的“一卡通”需要妥善保管,如出现破损、丢失或其它原因不能借阅图书,请前往一卡通中心处理。
    5.学生毕业、退学、休学或教职工工作调离时,均应将所借图书、期刊全部还清,在离校前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。